今年,太原市应届小学毕业生58930人,达到近年来的最高峰。7月29日下午,太原市教育局向社会承诺,在“小升初”人数创历史新高的情况下,太原市采取了多项措施,能够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分配到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三大原因推高毕业生人数
太原市教育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8年,太原市应届小学毕业生为58930人,比2007年增加6140人。其中:六城区应届小学毕业学生人数为41817人,比2007年增加3074人;四县(市、区)应届小学毕业学生人数为17113人,比2007年增加3066人。农民工子女人数方面,2008年外地户籍农民工子女人数为8372人,比2007年的4085人增加4287人。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小学毕业生人数如此高涨?太原市教育局副局长荆俊杰给出了答案。首先,从2002年开始,太原市逐步过渡实施六周岁儿童入学,当年部分城区六周岁与七周岁两个年龄段的儿童同步进入对口小学就学,在客观上大大增加了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数,今年是太原市实施六周岁儿童入学以来的第一届小学毕业学生。其次,随着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的逐步实施,大量城中村村民改为城区户口,加之近年来太原市不断新建、改扩建各类住宅小区,大量外来人口来并购置住房、落户太原,其子女自然转入太原市就读。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大幅度增加,农民工子女在太原市就学人数也随之逐年增加。正是这三个原因,导致太原市今年小学毕业生人数大幅增加,创出新高。
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比去年增加36个班
面对2008年太原市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数大幅度增加的现实,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一个公办初中学位,保证100%的小学毕业生均能够升入初中学校继续学习成为今年“小升初”工作的重中之重。
记者从太原市教育局了解到,2008年太原市城区公办初中共安排招生计划班数528个,比2007年增加了36个班,如按每班50人安排,可安排学位数为26400人,与六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基本持平。2008年太原市城区初中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共安排计划班数100个,比2007年增加了6个班,如按每班50人安排,可安排学位数为5000人。
在2007年公办初中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太原市教育局对市属和区属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了调整。对部分优质学校和近年来有改、扩建项目的学校增加招生计划,如太原十五中、太原四十八中、太原平民中学、太原五中、省实验中学等学校分别增加两个班,山大附中增加六个班。对以前轨制是单数的部分原企业学校均调整为双数,如太原五十七中、六十四中等学校分别增加一个班。结合城中村改造,将部分城中村原有的乡镇学校改为城市学校,增加招收相对就近的城区小学毕业学生。
分配办法仍以户口为准
太原市今年的“小升初”工作,仍然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划片分配入学”的原则,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安排升学。
具体分配办法为:娄烦县、阳曲县、清徐县和古交市及六城区的乡镇小学毕业生,实行直升本乡镇初中的办法。四县(市)的17113名小学毕业生和六个城区及高新区、经济区的8189名农村小学毕业生直升本乡镇的初中。
仍办有初中的企事业单位所属小学的1498名本单位职工子女,一律升入本单位所属初中就读。在企事业单位所属小学毕业的非本单位职工子女,经监护人申请、学校同意,可升入该单位所属初中学校就读,并享有与该单位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六城区范围内的市区各公办初中学校的初中招生工作,实行按小学毕业生的户口、住址,一次性划片分配。六城区范围内的市区小学23758名小学毕业生,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免试分配到教育部门所办初中上学。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应选择具备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法人单位证、收费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可直接到所选择的民办学校报名、填写自愿选择民办学校申请表、缴费入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采取到中学随班就读或转入特教学校,任何学校均无理由拒绝接收。
农民工子女注意“四证”要求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实行就地就近到所属县(市、区)登记分配入学的办法。
在太原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8219名小学毕业生实行就地登记入学,需持一年以上暂住证、家长工作单位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和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学籍证明,到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其子女入学进行登记,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相对就近的指定学校就读。在城乡交错区和农村乡镇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安排到乡(镇、街办)初中学校就近入学。仍办有初中学校的企事业单位,应安排在本单位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到本单位办的初中学校就读。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到指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与本地、本单位学生一视同仁。除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外,其他非太原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在太原市就读初中的,可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借读,按规定缴纳借读费。
太原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农民工子女,一定要在8月29日前到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11所“公参民”学校今年不招初中生
“公参民”学校的特殊身份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经省教育厅批准,太原市教育局决定对太原市现有的20所“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学校”分阶段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今年,停止11所“公参民”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今年停止招生的11所“公参民”学校中,山西知达实验学校、太原成才中学、太原东晨中学、太原双塔中学、太原科林中学、太原明天中学、太原新民中学、太原市小店区晋汾中学、太原市小店区坞城中学等9所学校2008年停止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山西大众学校因其校舍、教师、财务、管理均符合独立民办学校的设置条件,按照相关程序,将其规范为独立民办学校,并按独立民办学校进行招生和收费。太原市外语科技实验中学属“改制”学校,其初中部2008年恢复为公办性质。
令德中学、太原师范学院实验中学、太原外国语凤凰双语学校、太原同心外国语学校、太原五育中学、太原师爱中学、文华中学、太原三立中学、太原南海中学等9所学校将按照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到2009年秋季开学前全部清理规范到位。
“小升初”必须办成“阳光工程”
今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为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数大幅度增加、城区初中学校布局不尽合理、一些人口密集地区特别是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学生入学难和初中学校发展不均衡导致的“择校热”等方面的矛盾仍然存在。
针对今年的“小升初”工作,太原市政府要求,教育部门要继续实行分配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公开的“阳光操作”。分配期间,要向社会公布固定办公地址、电话、工作时间,成立专门小组并指定专人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强化为学生、家长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分配,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影响、干扰分配工作正常秩序,不准以文化考试确定学生入学资格,不准索取或接受学生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五条禁令”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入学难问题,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太原市教育局出台了“五条禁令”,今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将被严格规范。
“五条禁令”中明确指出,任何部门不得违法改变或者变相改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将公办中小学校出售、转让或出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批准利用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举办的民办性质的教育机构。公办小学招生要严格按学区进行,学校应保证学区内的所有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按时入学,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验确定学生入学资格;公办初中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招收借读生、接收转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切实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本校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这些学生在入学、收费、分班、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评优选先、接收政府和社会救助等各方面与太原市市民子女享有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规模、轨制,由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由审批机关核定,市区范围内初中学校规模、轨制的调整必须报太原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每班最多不得超过56人。从2008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起始年级的教学班必须均衡编班,均衡配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切实保障本校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严禁在年级平行班中分“快慢班”、“重点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来源:山西商报;记者 尹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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